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文交所”或“本所”),是全国最早由国务院证监会部际联席会议审核验收通过的文交所之一。本所致力于打造为广大投资者信赖、具有品牌影响力、在行业内独树一帜的综合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平台。
湖南文交所酒文化交易运营平台是由湖南文交所联合老酒交易的专业机构—上海茅香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创立的中国首家茅台酒老酒电子化交易的专业平台。平台依托湖南文交所先进的电子交易系统、卓越的管理经验、庞大的会员体系及其无可替代的市场公信力,整合上海茅香商贸有限公司丰富的老酒收藏及电子交易平台运营经验,借助平台方聘请的圈内资深专家团队的专业老酒鉴定能力,打造出集茅台酒及其它名酒的老酒鉴定、保管、在线交易、提货功能的专业平台,为茅台酒等各种名酒老酒的爱好者、投资者、收藏者及社会各界资本提供一个安全、可靠、快捷的电子交易投资渠道。
现面向全国征集首批现货托管商品(茅台酒)公告
一. 征集茅台酒藏品标准
1. 自1980年-2013年地方国营茅台酒厂、中国茅台酒厂、中国贵州茅台酒厂、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飞天、五星牌瓶装各种规格的普通茅台酒。
2. 自1980-2016年地方国营茅台酒厂、中国茅台酒厂、中国贵州茅台酒厂、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飞天、五星牌瓶装各种规格的纪念茅台酒。纪念酒、生肖酒须灌装出厂1年以上。
3. 在本平台交易必须呈原装的瓶装、坛装或者其它本平台认可的包装,且包装完好、生产灌装日期清晰(如有),酒标和外包装完整,能够反映时代特征。普通茅台酒须灌装出厂3年以上。
4. 单品市场价格人民币1500元/瓶以下的,总数须达到1000瓶;单品市场价格人民币1500元/瓶以上的,总市值须达到人民币100万元。
二. 酒品要求:
1. 生产日期清晰(如有)。
2. 商标完整、无明显破损、肮脏。
3. 瓶盖无断点、包装膜无破损。
4. 无跑酒,酒花丰满。
5. 酒线过大标或者达到要求的重量(具体标准在托管公告中详述)。
三. 征集流程
1.参与征集的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申请。
电子邮箱:lmz@shenzhenguta.cn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姐 18664307595
微信:guta7550000000(李小姐)
2. 本所在收到申请后,通过本所专家委员会及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查确定是否具有上市条件和资格。
3. 审查通过的商品即可进入商品托管入库流程和申购上市流程。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所所有,未尽事宜由本所负责补充。
特此公告!
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
2016年12月23日